代表处的设立程序

来源:云更新 时间:2021-06-24 09:12:31 浏览次数:

代表处的设立程序代表处的设立程序 根据《关于部分外国(地区)企业直接登记的通知》 ,自2004年7月1日起,外国企业在设立代表机构时,除特殊行业企业外,实行工商直接登记。设立外国企业代表机构,应当委......

代表处的设立程序

代表处的设立程序

根据《关于部分外国(地区)企业直接登记的通知》 ,自2004年7月1日起,外国企业在设立代表机构时,除特殊行业企业外,实行工商直接登记。设立外国企业代表机构,应当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公司申请办理。完整的程序如下: 序列号

办理事项

审批部门

1

工商登记

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2

刻制公章

市公安局

3

企业代码登记

市技术监督局

4

统计登记

市统计局

5

外汇许可证

外汇管理局分局

6

税务登记

市税务局

7

海关备案登记

海关

8

健康证明

市卫生检疫站

9

外籍代表就业证

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10

外国代表居留证和工作签证

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

上述登记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,对上述登记研究内容的变更企业应当经登记机关审批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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